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这份公告提出了一项引人注目的创新——“吹哨人”制度。
“吹哨人”制度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员工及相关知情人积极举报企业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旦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这一举措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实际上,近年来许多地方启动了“吹哨人”行动。例如,原山东省食药监局曾发布《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鼓励食品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及时举报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等不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重奖举报人,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
“吹哨人”是企业内部人员,熟悉企业内部运营情况,因此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吹哨人”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的员工对于企业内部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这是从源头管控食品质量安全的好办法,不但可以使有关部门及时制止企业的不法行为,还可以节省执法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吹哨人”面临着不少的风险,如遭到企业领导或明或暗的打击报复,甚至被企业开除。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优化、简化奖励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减少获取“吹哨人”不必要的个人信息,采取措施加强对“吹哨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经“吹哨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吹哨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举报奖励等相关情况。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吹哨人”进行打击报复,出现以上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具体实施中,要想把“吹哨人”这一制度用好,建议有关部门设专人专线接待,尽可能缩小知情人的范围。同时,也要让这些知情人订立保密协议,一旦发现有外泄现象,要严加处罚。另外,也要保证“吹哨人”的权益,如一旦遭到打击报复等,有关部门应解决他们的再就业问题。只有让这些措施落实到位,才能解除员工举报违法食品的后顾之忧,激发起他们当“吹哨人”的积极性。
此外,“吹哨人”制度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正和完善,在激励举报的同时,也要防止恶意举报的发生,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和审核机制。同时,有了“吹哨人”制度,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全局监管力度,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