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安排部署全市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有粮必查、有仓必到”的原则,对全市12个镇街,32家粮食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粮食经营企业8家,粮食经营个体户24家。
重点检查了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如实上报粮食收购进度,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情况,收储场所能否保持干净整洁无其他污染源,仓储品种、数量,运输工具等。通过检查,各粮食收购经营者粮情稳定,仓内仓外均未发现安全隐患,存储安全。
通过此次节后粮食执法安全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粮食经营者规范管理的意识,有效防范和消除粮食安全风险隐患。
通讯员 王士新 朱培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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