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平)2024年“保护长江生态,共佑美丽家园”《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暨增殖放流活动3月1日在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举行。此次活动由省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主办,专门邀请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干警代表一同参与增殖放流活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南京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80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181件,非法采矿罪案件85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汪云介绍,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洲研究修复基地是江苏法院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融合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重要平台。
“本次活动共投放了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以及长吻鮠、铜鱼四种珍稀鱼类2万余尾。增殖放流的珍稀鱼类经检验检疫适宜投放,将对促进长江段珍稀鱼种种群数量恢复、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廖小林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