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喀什地区分行”)因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等,被罚款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建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副总经理乾承、时任建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总经理黄金华,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乾承(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副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黄金华(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建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业务员阿尔孜古丽·买买提,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
阿尔孜古丽·买买提(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业务员)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