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8版)
(一)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2、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相关权益;
3、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二)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事业合伙人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2、按所持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投资风险;
3、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
4、保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5、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则、《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员工持股计划确认函》及《事业合伙人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二)现金及产生的利息;
(三)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一)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管理规则和《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应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四)在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按持有人所持已归属的份额比例,向持有人分配。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员工持股计划确认函》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出售持有人所持已归属的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所获资金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向持有人分配。持有人也可以继续持有已归属的份额并享有相关权益,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持有人的意愿持有对应的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一)税收
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二)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
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持有人个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理
(一)失去参加资格的情形
持有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被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取消资格的,其持有的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将其中属于该持股人出资比例所对应的资金退还给该持有人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
1、重大违法违规: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的;
2、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出现违反竞业限制行为的;
3、当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4、全部解禁卖出完毕并退出员工持股计划或不再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持有人资格自动取消。
(二)离职
如发生除退休外的所有离职,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导致产线合并或取消进行的人员优化、主动辞职、擅自离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签、辞退、合法裁员、因公或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因公或非因公身故等,自离职之日起或者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取消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将其中属于该持股人出资比例所对应的资金退还给该持有人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
(三)退休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退休后直接办理离职的持股人,可解禁卖出退休当年度应解禁卖出的份额,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次年起的全部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将其中属于该持股人出资比例所对应的资金退还给该持有人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
(四)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由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协商决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2024年5月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将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30.29元/股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为2,25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并促进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就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以实施。
三、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大会就本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自身或关联方拟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认购计划份额、提供或垫付资金、提供股票、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十、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构成公司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除公司激励基金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其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独立董事王欣兰女士,财务总监崔玲玲女士,董事会秘书曲宁女士,保荐代表人刘雅昕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4,377,699.4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861,431,533.45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531,162.87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337,872,059.43元后,2023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970,406,010.58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68,908,897.4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1,168,908,897.44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3,855,833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839,656股后的1,021,016,1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共计派发500,297,926.7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及现金流状况综合评估中期现金分红事宜。
董事会认为:近年来,公司深入推进“海外战略”,海外业务收入占比不断提升,2023年度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已经达到46.85%,海外业务快速增长对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产能建设、产品交付、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增强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扩建海外产能。2023年,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48,356股,成交金额为16,618.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2024年度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及现金流状况综合评估中期现金分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