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注意!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
刚刚,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
今天(12月27日)10时起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时间;公众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减少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经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自12月26日起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本地污染累积叠加北方污染传输,将经历一次PM2.5重污染过程,27日至29日苏州市将有雾霾天气。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等级至橙色预警的建议》和《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苏州市将重点强化落实以下措施:
1. 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实施应急减排。通过采取优化治理设施、工艺、运行状态等措施,实现火电、垃圾焚烧、钢铁、水泥、玻璃、化工、石化、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科学、有序、深度减排,减少污染过程期间NOx、VOCs排放。上风向地区要注意加强区域的NOx、VOCs联防联控,减少区域传输。
2. 除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抢险作业等施工工程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走航,对重点化工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涉“两苯两烯”等活性物种排放企业,增加走航监测和无人机巡查频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依规处理,全力压降污染负荷。
4. 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道路保洁,在重点区域、主要交通干道等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冲洗、洒水等设施,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浓度,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5. 重点企业及时合理调配车辆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6. 一旦区域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苏州市大气办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管控措施的执法督查,管控期间,每日下午14:00前报送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
我们该如何防护?
(1)健康防护
▪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应开展防护并缩短户外作业时间。
(2)出行、生活建议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来源: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姑苏晚报、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