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30日讯(记者 赵瞳铱)《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已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将于今年11月1日实施。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进行动员宣传,强化《技术规范》的学习宣传,引导相关生产企业主动对标、积极对标、依法对标;相关销售企业需妥善处置存量电动自行车并在采购进货时通过查看电池铭牌、规格书、使用说明等,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对应的《技术规范》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形成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装配安全可靠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相关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平台)投放及提供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应当符合《技术规范》等规定。
全省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细化贯彻实施落实措施,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工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和应急管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职责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加强电池产品质量与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互联网共享投放和退出退役环节等全链条的监管工作。
对《技术规范》实施后未销售交付完毕的、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退出电池和《技术规范》实施后因电池衰减、维修、更换下来的或是达到“安全使用年限”、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退役电池,有关部门应提前进行预判,采取梯次利用、废弃处置、回收利用等有效措施妥善进行处置,实现资源循环再造之目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探索回收主体责任、溯源管理平台建立、回收网点建设等方面规范措施。
(一审:夏博 二审:刘乐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