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朱晓华
实习生 魏舒婷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5月31日,湖北省检察院举行“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成立了“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由湖北省未检条线16名业务骨干组成,有力整合了优秀法治宣传力量。与此同时,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从落实落细落小方面着力,部署开展“三项行动”,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5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考上大学。
新闻发布会现场
49人次因未履行报告义务被追责
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能。
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苏永胜介绍,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一个不放过”是检察机关的基本态度,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重救助”“筑防线”并举,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
“零容忍”惩治犯罪。苏永胜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对性侵、故意杀害未成年人等重大恶性案件,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如倪某某侵害多名未成年学生案,在证据不足、证人翻证、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通过退回、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并经综合审查全案证据事实,认定倪某某罪行极其严重,从重提出死刑量刑建议,得到法院支持。”
“重救助”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比较脆弱,一次被害可能会影响终身。苏永胜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以建成的80个“一站式”办案区为依托,推动建立全面保护救助机制,实现取证工作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会同民政、教育、卫健委等8部门建立多元综合保护机制,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好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就医、复学等操心事、忧心事、烦心事。
“筑防线”防患未然。2023年5月31日,湖北省检察院等10部门联合制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工作,共收集强制报告线索1885件,督促因未履行报告义务被追责49人次。
2280余次进校园传播“法治”火种
法治宣传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有着重要的作用。
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阮雪芹介绍,湖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以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为重要抓手,逐渐形成“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法治宣传品牌。
2023年,全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80余次,累计受教育人次超过125万。
阮雪芹介绍,针对湖北乡村留守儿童较多的特点,检察机关走进扶贫村、福利院、特殊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联合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妇联对全省3000余名农村支教老师、数百名基层妇联干部授课,传播“法治”火种。“针对法治宣传过程中发现的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校园周边乱象、家长履职不当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溯源治理工作。”
今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成立了“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由湖北省未检条线16名业务骨干组成,有力整合了优秀法治宣传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易发的突出领域,通过线下广泛开展法治巡讲活动,线上定期推出普法短视频等方式,以法治宣传促进犯罪预防,促成工作实效,促推溯源治理,持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阮雪芹表示。
5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考上大学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升的趋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关键。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苏永胜介绍,湖北检察机关坚持预防、惩治、治理一体推进,把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放在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上来。
坚持宽严相济。苏永胜介绍,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大前提下,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充分考虑社会基本伦理和公众普遍感受,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对于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该惩处依法惩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解决预防“堵点”。针对“留守儿童”“失学辍学”等涉罪率较高的群体,检教携起手来,联合开展“乡村的少年·无‘法’不爱你”法治巡讲活动785场次,覆盖乡村学校726所次,促进解决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问题。同时,建立失学辍学通报、劝返复学等六项机制,办理控辍保学案件142件,在加强未成年权利保障中实现犯罪预防的“双赢”。
画好治理“同心圆”。2023年以来,先后有十多个市县检察院向党委提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报告,协同推进建设专门学校2所。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协作,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筑牢“第一防线”。推进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共建观护基地89个,全省5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考上大学。蕲春县检察院个性化帮教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上大学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三项行动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
目前,湖北检察系统正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阮雪芹介绍,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从落实落细落小方面着力,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部署开展“三项行动”。
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筑牢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网”。阮雪芹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全力开展“校园周边涉黄、涉暴、涉赌、涉毒产品治理”,联合公安、食药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学校周边商店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共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198次,办理的案件55件。
深入开展打击有偿陪侍行动,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共开展有偿陪侍专项整治行动78次,办理相关案件76件。
全面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行动,让未成年人的世界不再有“雾霾”。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商家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散烟”、电子烟产品,规范经营行为。共开展免受烟侵害活动155次,办理相关案件81件。
“三项行动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67件,纠正违法265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份,提起公益诉讼79件,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阮雪芹说道。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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