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永州讯近日,永州新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湖南润兴皇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经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议案,该酒店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陈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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