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广告内容
12月3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24365市民生活服务平台电话,称一居民在家中发现一只疑似受伤,不能飞行的猫头鹰,需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救护。了解情况后,县自规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驾车前往居民家中,将这只受伤的猫头鹰接到了收容救护点。
12月31日今天,经过专业人员的细致检查,在确定猫头鹰生命体征正常、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决定让它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捕杀、饲养、贩卖和食用猫头鹰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若在野外见到需救助的猫头鹰,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来源:云上南部
以下为广告内容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大南部小情怀
有深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