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24〕56号)和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省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岗位适应性和心理测试
(一)考点设置
本次招录在各设区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置11个考点,考生原则上在参加现场复核的消防救援支队考点参加测试。
(二)参加测试人员
通过现场复核的招录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测试地点及时间
8月3日至8月4日,各考点具体测试地点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体格检查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全部合格的招录对象,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8月5日至8月7日,各考点体检集合地点和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招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以经常居住地条件报考的需一并携带居住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各项招录考核测试和体格检查。招录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二)招录对象应根据自己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招录对象自行负责。
(三)体格检查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体格检查前,招录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在《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承诺书》和《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承诺书和排查表》上签字承诺(附件3)。
(四)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身高、血压当场复检外,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五)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出现不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扰乱选拔考核和体检秩序的,直接取消选拔考核和体检资格。
附件1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测试安排和各考点人员名单.xls
附件2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各考点集合安排.doc
附件3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承诺书.doc
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附件下载链接: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消防员招录项目测试和体格检查的公告-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