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竹海镇滴水岩的313省道190km处发生了一起小型轿车与路边防护栏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警情”后,老厂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
事故现场,执勤民警依次对事故当事人进行问询调查,在与报案人同时是肇事司机的王某念进行交谈时,民警发现其神情紧张且对事故发生的细节顾左右而言他。眼看王某念不寻常的反应,民警忽觉此事故恐有内情。为查明真相,民警随即通知本次事故相关人员前往派出所交警中队配合事故进一步处理后,立即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带回中队,进行深度的查验。
返回派出所后,执勤民警立即分派人员前往事故地点周围进行走访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路段监控录像初步还原了本起事故的真相——王某念并非肇事司机,而是真正的肇事驾驶员为骗保险,叫来“顶包”的外援!
为尽快找出真正的肇事驾驶员,民警将调查得到的事实证据摆在王某念面前,并耐心告知“顶包”的危害性和严重法律后果。最终,王某念承认了自己不是肇事司机,而是帮人“顶包”的事实,并配合民警找到了真正的的肇事驾驶人。
据了解,肇事车辆实际上是报案人的哥哥王某华开的。哥哥在老厂街喝酒至凌晨后,决定酒后驾车回家。然而,在半路上车辆撞上道路右侧的防护栏发生了交通事故。在看到车辆严重损毁,想着自己酒驾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偿,于是联系了自己的弟弟前来“顶包”。
通过呼气时酒精检测仪的检查,结果显示驾驶人王某华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驾驶人王某华处以罚款1千元、扣除12分的处罚,并责令其放弃车辆索赔,由其自行修复。对于“顶包”人员王某念,由于初犯且态度良好、未造成重大后果,给予批评教育。
交警提醒:驾车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并购买相应险种的车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请按照保险约定的理赔范围进行理赔,切不可为走保险找人顶替,要知道“酒驾不可取,骗保要担责!”
【来源:盘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