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案明法
编辑|以案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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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回顾
在某地,有一男子叫大壮(化名),大壮已经结婚成家了,并且有一小孩,
妻子在家带小孩,大壮负责赚钱养家。
大壮是一位救援车司机,前几年生意还不错,但近年来年,大环境经济低迷,现在开救援车已经不赚钱了,
一家三口吃喝拉撒全靠大壮一人,大壮的压力可不小。
这一天早上,大壮在家吃着早饭,手机突然响了,大壮接通电话,原来是有顾客需要让大壮开救援车送给客户,是一辆叉车。
大壮连忙答应了下来,送叉车还是比较常见的,大壮觉得今天运气不错,上午就来活了。
大壮为了不耽误工作,赶紧吃上几口饭,避免路上肚子饿。大壮的小孩比其他人的小孩爱捣蛋折腾,
小孩听到爸爸要出去干活,当场就不乐意了,一定要爸爸留下来陪自己玩,大壮没理小孩,小孩就生气了,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大壮妻子怎么哄也没用。
大壮考虑到送叉车的起点和终点不算远,于是,
大壮就哄小孩说,带他去坐爸爸的车,出去逛逛,透透气。小孩一听到可以去玩就不哭不闹了。
就这样,大壮一家三口开车去送叉车了。大壮来到起点,把叉车装上车,就出发赶往目的地。
为了快一点送到目的地,大壮选择了走高速。
大概在中午的11点左右,大壮在高速的路上,看到对面的车道上,有一辆面包车靠边停着,大壮猜想应该是车子抛锚了。
大壮还跟妻子说,如果咱们的车在路上故障了,那就麻烦了,拖车费可不少,加上还载着一辆叉车。
妻子笑了笑,嘱咐大壮开车要专心致志,不要聊天分心。
大壮就不吭声了,继续看着前方,朝着目的地开去,过了几个小时,
大壮就顺利的把叉车送到客户那里。
大壮一家三口进行简单的休整之后,大壮开着空车,又开始往回赶了
,回去的路上,大壮还是选择走高速。
大概在3点左右,大壮在高速路边,看到了今天上午来的时候看见的那辆车,依旧停在路边上。
大壮心想,今早上午就停在路边上了,怎么到了下午,还没走呢?
本就从事救援车辆的大壮,深知路上汽车故障后,长时间停留在路边很危险,而且自己又是空车,大壮想着现在大家生活都不易,想着可以帮一把,就出手帮助一下。
于是,大壮就主动减速,慢慢向故障车辆靠近,故障车辆的司机叫小明(化名),小明赶紧向大壮招手,生怕大壮不搭理自己。
大壮刹车停了下来,停靠在路边,大壮交代妻子和小孩,就待在车里别下来。
大壮下车后,走向了故障车辆的小明,小明气冲冲的说道,你们怎么这么慢?我都快等了你近4个小时了
。
大壮赶紧告诉小明,自己不是救援公司的人,不是你叫的专业救援车,
今天,自己是路过,看你都等了好几个小时,所以,我特意下来帮忙的。
小明听到后,非常感动,连忙当面对大壮表示感谢。于是,小明就把当前的情况,全部告诉了大壮。
大壮二话不说,就开始将小明的小车进行托运。
经过大壮的一顿操作,小明的小车就立被马上拖上了。万万没想到,正好把小明的车弄上大壮自己的救援车上面,
突然,又有一辆救援车过来了,直接把车拦在大壮的救援车前,把车堵住了,不给大壮走。
救援公司车辆下来了几个人,直接走向大强目前,救援队大声跟大壮说,
你是救援公司的人?有没有对应的救援灭火资质?高速路上,车停在路边,是很危险的!
大壮心虚了,立马就是如实交代了,
自己没有救援资质,纯粹是好心帮忙。
一听到大没资质在高速处理和托运车辆之后,
救援队的态度就更加嚣了,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救援队要求大壮支付3000元的处罚款。
大壮立马向救援队解释,自己是路过这个区域,看到有车故障停路边,已经停了快4个小时左右,
反正自己也是空车返回去,想着出门在外不容易,可以顺路帮忙一下的。
救援人员看到大壮依旧在反驳,救援人员就提高声音,
气势汹汹对着大壮就是一顿骂,由于距离大壮车比较近,待在车里的老婆和小孩被这个场景吓倒了,妻子和小孩都哭了起来,生怕大壮被他们欺负,怕大壮有个三长两短。
大壮看到妻子和小孩都哭了,唉,没办法,就咬咬牙,
把3000元转给了救援人员。大壮交完钱之后,救援队才让大壮离开。
大壮在回去的途中,大壮已经慢慢的安静下来了,越想越生气,对方又不是正规的执法人员,凭什么处罚自己?这罚款这很不合理,当时自己太冲动了,
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如今更是雪上加霜。
事后,大壮就跑去救援公司,
要求救援公司退回3000元给自己,直接被救援公司拒绝了你。
大壮很无难,就去找了新闻媒体帮忙,希望在媒体的介入下,救援公司能够退回3000元给大壮。
于是,媒体工作人员就跟随大壮,来到救援公司,全力开展调解工作。
一开始,救援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在面对大壮质疑的时候,还
辩称是保证金,要让大壮保证不再开救援车上高速。
大壮听到不能再上高速,顿时就无语了,立即表示,
凭什么罚我3000元?你凭什么不给我上高速?救援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无法回答大壮的问题。
二、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1,事发地点是高速路上,小明的车辆故障导致无法正常驾驶,停在路边。大壮不是专业的救援人员,也没有办理相对于的救援资质,所以,
大壮是不能够在高速路上,对故障车辆进行救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回到本案件中,小明在高速路上,车辆故障了,
应该由专业的救援队来托运。
2,本案件中,大壮既不是专业的救援队,也没有相应的救援资质,
大壮是不可以对小明的车辆进行救援,如果要处罚大壮,也是应该由相关部门的执法队处罚,而不是救援公司的人员对大壮进行处罚。
大壮帮忙运载小明的车辆,是属于运货机动车超过了核定载重量在,这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路政部门将会对大壮进行处罚,而不是救援公司对大壮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路政部门有权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3,我们平时看到的救援公司,它并不是行政机关或单位,它是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不能对任何人开具罚款。
如果遇到救援公司强制要求交罚款,可以立即报警处理
。
最后,
在媒体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之下,救援公司同意将3000元退还给大壮,工作人员还表示今后会加强培训教育,不再乱收费了。
三、小编有话说
我认为,在本案件中,大壮不是专业的救援人员,也没有相应的救援资质,高速路上车速是相当快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很危险的,稍微有不当之处,都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互帮互助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发扬和学习精神,当我们在出手帮助他人的时候,前提是一定要保证自身的安全。
补充声明:
本文章案例并非发生在当下的新闻,注意甄别,本文仅供普法学习,案件过程和细节存在一定故事情节,如有侵权或不当之处,请立即联系本人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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