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8日讯(通讯员 徐乃旻 陈金春 记者 陈咏)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绝大多数人都会这么做。但扬州市江都区一老太驾车撞伤人后,第一时间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逃走。8日,记者从江都警方了解到这起刚刚破获的案件。
肇事车辆
2023年12月22日上午8点多钟,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真武中队接到群众报警,辖区道路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肇事后逃逸,现场有人员受伤。民警迅速赶往报警人所说的位置,没有见到伤者,也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后经联系报警群众得知,伤者已回家。民警来到伤者家中,经询问得知,撞她的是一辆白色电动三轮车,驾车的是一名老太,车上一只黑色后视镜框架掉落在地,自己把它带回了家。
肇事者
拿着后视镜框架,办案民警请教一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店老板认真比对后,确认为电动三轮车右侧后视镜。目标锁定,通过排查周边大量监控视频,并对附近群众摸排走访,1月4日上午,民警确定辖区一村组老太高某有重大嫌疑。
民警前往高某工作地点,见到了嫌疑车辆。经痕迹比对,正是肇事电动三轮车。在事实面前,高某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江都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同时报警,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任何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