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颐
出台网络信息分级管理标准、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拆卡、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教联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未成年人的“触网”问题,代表和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作为新一代的“数字原住民”,未成年人的“触网”已是常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上升至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增至97.3%。互联网带来了许多便利,拓展了交友半径和学习资源,但海量信息也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加之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分辨能力,但模仿意识又比较强,容易出现认知偏差。近年来,游戏成瘾、网络欺凌、网络“三俗”等议题,持续引发社会热议。最近有委员就注意到,网红“一夜成名”“一夜致富”的人设,已经造成一些学生名利观的扭曲和就业观的偏差,建议立法予以规范。
守护“少年的你”,要撑起法律“保护伞”。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到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家庭责任,再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设置“网络素养促进”专章,“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一直贯穿始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但也应看到,对于一些新应用、新现象、新问题,法律法规难免滞后,也需要及时“打补丁”。比如,就网络防沉迷而言,出于自身利益,一些平台并未严格落实,“青少年模式”常常流于形式,甚至“绕开防沉迷只需4元”。笔者注意到,在方燕、齐秀敏和李君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中,都提到了同一个关键词——“分级”,这对压实平台责任,强化防沉迷系统执行力度,不失为一个务实的思路。
“防沉迷”也意味着要有一定的疏导机制。以保护之名对未成年人上网的过分限制,既不现实也无必要。毕竟,“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未成年人需要在“触网”中学会科学合理地用网,增强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当然,这离不开家长的监督和引导——《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4)》提出:家庭关系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有着显著影响。
各类声音中,全国人大代表姚明的建议上了热搜——动员未成年人开展息屏24小时行动,让更多的青少年走向运动场、走近大自然,走进真正的社交场景。从网友的热烈讨论中,可以得出两点共识和期待:一方面,唯有引导孩子们以多元方式认识世界,真正感受到现实的多彩,他们的童年才不会困在屏幕里;另一方面,这一想法固然很好,但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这需要家长们以身作则、耐心沟通。
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我们的明天。筑牢“数字护栏”,守护“网络晴空”,终究是大家的事,呼唤各方参与、凝聚合力,把这项系统工程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