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邵阳讯 3月28日,邵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刘某某将私家车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车主当场移车,经劝改后未驶离现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车主刘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粟凌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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