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青鸟消防(002960)报收于11.3元,下跌0.79%,换手率1.02%,成交量6.28万手,成交额7131.64万元。
当日关注点
5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1.06万元,占总成交额3.38%;游资资金净流出506.99万元,占总成交额7.11%;散户资金净流入748.05万元,占总成交额10.49%。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命议案。蔡为民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审计委员会由丁慧平先生、陈钟先生、倪金磊先生组成,丁慧平先生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钟先生、丁慧平先生、蔡为民先生组成,陈钟先生为召集人。康亚臻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仇智珩先生、何军先生、颜芳女士担任副总经理,颜芳女士同时担任董事会秘书,陈立先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此外,来雪阳女士和孙嫣鸿女士被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所有决议均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在北京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陈钟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四个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康亚臻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仇智珩先生、何军先生、颜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颜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立先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议案均获得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并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刘苏毅律师、李亚峰律师担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法律顾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议案,并于4月19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蔡为民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8人,代表股份398,089,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8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议案。此外,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A座四层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蔡为民主持。共有288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398,089,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89%。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此外,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的刘苏毅和李亚峰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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