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结合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和《张家界市防汛应急预案》《张家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安委研究,已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和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各区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迅速落实工作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区县应安委领导坐镇指挥,联系乡镇的县处级领导下沉到责任区,市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前往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各类救援力量迅速集结待命,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及时做好救灾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来源:掌上张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