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持续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模,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增强灭火和抢险救援执勤力量。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二、招录人员岗位与数量
全市计划招收60人,其中战斗员岗位42人、驾驶员岗位13人、通信员岗位5人,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各单位。
三、招聘条件
战斗员岗位条件
1.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30周岁(2007年7月1日-1995年7月1日);
2.在同等条件下,退出的优秀国家队消防员、退役军人、国家级运动员优先。
驾驶员岗位条件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
2.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年龄20至38周岁(2005年7月1日-1987年7月1日),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2年,且能独立驾驶相应车辆;
3.在同等条件下,退出的优秀国家队消防员、退役军人、国家级运动员优先。
通信员岗位条件
1.男性,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至30周岁(2007年7月1日-1995年7月1日);
2.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Adobe Photoshop等),能熟练驾驶无人机,通过驾驶无人机进行监测、图像采集、生成测绘图像的优先;具有网络运维经验,熟悉网络构架,路由协议,防火墙管理和具有机房管理、硬件设备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3.在同等条件下,退出的优秀国家队消防员、退役军人、国家级运动员、具有通信、无人机操作优先。
四、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济宁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齐全,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经学校开具证明视为符合条件);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费,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予招录;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1)有纹身的;
(2)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3)患有腰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曾参加济宁市范围内政府专职消防员、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通知录用后无故放弃或因培训、工作期间有消极怠工、违规违纪行为自动离职和被单位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需提供个人征信证明);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
2025年7月4日10:00至2025年7月7日17:00。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按照自己意愿合理选择招录单位按照招录信息采集表涉及内容进行报名,报名时只能在一个单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严禁在多个单位、多个岗位同时报名(若同时填报视为报名无效),录用时按照招录意向择优录取,如需要调剂时将对选择服从调剂人员按照“就近原则”进行调剂。报名后,应招者本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等材料。报考人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个人简历表》,考生参加考核时上交。
七、招录流程
(一)报名
线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三)体能测试
主要考核内容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等(标准见附件)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
(五)政治审核和面试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通过体检的招录对象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七)公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
(八)人员录用及培训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专职消防员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不少于3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专业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01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对象(培训时间、地点、事项另行通知),培训为封闭式,期间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允许请假。录用专职消防队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五年。
八、待遇及管理
(一)日常管理
专职消防队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轮值班制,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月8天假期,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
(二)工资待遇
1.年薪4-7万元,每年定期增资,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意外险及住房公积金),提供食宿、被装。每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励工资,具体执行标准参照《济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
2.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照程序选拔任命班长、站长助理等职务,并享受相应岗位补贴;表现出色人员还可推荐入党、学驾驶,参加队伍内部省部级比武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奖励工资。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九、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
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收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政审等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个人相关信息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十、招录计划、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