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山西忻州)网站消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代)应急罚〔2025〕执一1号】,代县圣辉金矿有限公司存在有:1.监控监测系统2025年未进行检验。2.1050m中段进风侧缺少CO传感器。3.井下1050m中段副井至主井巷道约600m未安装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4.1050副井马头门未安装气体检测设备。紧急避险硐室CO传感器安装不符合规范。5.2025年4-5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10元/吨,不符合金属地下矿山15元/吨的提取标准。6.井下各电气设备只有局部接地未形成接地系统网络等问题;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忻州)网站
代县圣辉金矿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6.5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代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代县圣辉金矿有限公司罚款90000元(玖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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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代县圣辉金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孟建国;股权占比为:李军明持股比例为45%,闫丽军持股比例
为45%,孟建国持股比例为10%。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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