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晚18时许,上海崇明公安分局新河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报警,称其在新开河路上看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造型奇特的“卡丁车”快速行驶,其间多次变道,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沿线公共视频,发现该“卡丁车”实为由电动平衡车改装而成的玩具车,驾驶者是一名男子,行驶时左顾右盼,神情悠闲,全然未意识到危险。
通过视频追踪,民警很快锁定车辆最终停靠位置,并在实地走访后找到了当事人杨某。
经了解,杨某今年60多岁,这辆改装卡丁车原本是其外孙的玩具,平时仅在家中场地使用。因外孙长大后不再玩耍,杨某觉得车辆闲置可惜,便趁着夜间车少时开上马路“体验兜风”。
民警当场指出,此类改装车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法注册登记,严禁上道路行驶。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十四条规定,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仅限在封闭场地或非道路区域使用。此外,这类车辆无灯光、转向和制动装置,安全性能极差,且无保险保障,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民警耐心普法,杨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警方依法扣押该车辆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平衡车、改装卡丁车、滑板车等上路行驶不仅违法,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规车辆出行。家长尤其需加强对儿童玩具车辆的管理,避免在公共道路使用。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 |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