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于8月3日11时针对甘肃、青海、宁夏3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地方水利部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密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落实水库、淤地坝及在建工程防汛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系统、科学、安全、精准调度防洪工程体系,强化堤坝巡查防守,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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