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艺萌)根据当前河北省雨情水情形势,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于8月5日12时起,对廊坊市维持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对承德市、雄安新区维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对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对其他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终止防汛应急响应。
当前河北省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部分河道仍在高水位行洪,省防指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堤防巡堤查险和抢护等措施。受灾地区要统筹做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