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23时46分,在太子河区小庄街交通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三台肇事车辆损毁严重,其中一辆被追尾出租车损毁十分严重,车辆尾部已经全部凹进去,从三厢“变成”两厢。
通过监控显示:黑色轿车驾驶人金某驾车由西向东行驶追尾前方的出租车,致出租车追尾前方银灰色轿车,造成出租车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受伤,三辆车内其他驾乘人均系了安全带并无受伤。
经查,金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检出金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3.4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据金某交代:当晚自己在吃饭的过程中喝了一杯白酒,还有三瓶啤酒,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去买烟,在途中因酒劲上来,感觉头昏脑涨、视线模糊,结果将前方车辆追尾。
目前,金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示
醉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会显著降低,这可能导致车辆损坏以及人身伤害,不仅对自己造成损害,也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醉驾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处以罚金、失去工作机会等。此外,醉驾还可能影响到个人的社会生活,如求职、出国申请签证、经济赔偿等方面。综上所述,醉驾对个人和社会都是极其有害的,它不仅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还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影响。
转自:辽阳交警
来源:辽阳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