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 省政协委员 牛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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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刚刚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好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政策措施,持续深入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在此之前,我省还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提出“三无三可”的营商环境政策,即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
委员建言
在立法方面,积极主动争取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我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时,立法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工作,除了征求专家学者、相关管理单位意见外,更要广泛征求被管理单位、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同时,还要征求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的意见、建议。
在普法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法治理念及优惠政策深入人心。首先,依托新媒体、新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其次,参照省司法厅设立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的模式,建议开设“民营经济大讲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我省的优惠政策。第三,建议将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作为党政机关、审批部门、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企业商会学习的重点内容,使大家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更好地对政策进行落实。
在执法方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等专业人才的力量,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司法方面,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率,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除了正确适用国家法律、法规之外,还应当认真学习掌握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在办理案件中切实做到司法公正并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建议司法机关与工商联、中小企业局、企业商会、律师协会等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以案释法、矛盾调解等形式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涉及法律方面的难题,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护。
在法律服务方面,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省目前有13000余名律师、900家律师事务所,在企业融资、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合规管理、风险防范、依法维权等方面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要组织律师主动对接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
综上,通过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公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本报记者王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