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25日消息,云南律创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因采用私人账户收取委托服务费并未进行纳税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029.68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云南律创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0日分别采用私人账户收取委托服务费12,000.00元、128,000.00元,合计140,000.00元,上述收入既未在账簿上列收入,也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959.36元,且未向对方开具发票。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云南律创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1,959.36元处0.5倍的罚款979.68元。同时,对其未在限改期内向对方开具发票处50元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029.68元。
云南律创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偷税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其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15内改正偷税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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