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方便出行,小型客车和摩托车等成为了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一些载货三轮摩托车也常被人们用来载人,殊不知这种看似平常的行为,其实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近日,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春运期间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查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三轮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现将其中的两起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
2024年1月9日15时50分,该大队新城中队民辅警在凤凰苑小区西门巡逻执勤时,发现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一人正在路上行驶,遂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车辆也未悬挂号牌。
民警现场对冯某以及乘坐人耐心讲解了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
1月12日10时18分,支某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无牌蓝色隆鑫牌轻便三轮车(后载其儿子)前往新城区紫东雅境小区,当行驶至北环路冰凌沟红绿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新城中队民警查获。
春运期间,道路车流人流增多,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要注意交通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出行请搭乘客运车辆,拒绝乘坐三轮车、货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