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在生活中越来越普遍
但一些人法律意识薄弱
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
相应的透支消费应由谁承担?
1月30日,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的宝妈张丽(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出借信用卡给她带来的麻烦。
据张丽介绍,2017年时,曾一起干过业务员的朋友小陈说要投资做生意,向她借钱,她当时手里也没钱,小陈提议让她办理信用卡借其使用。
张丽称,此前她并没有办理过信用卡,对信用卡使用规定也不太清楚。但小陈承诺,从信用卡里透支的钱每个月会按时还,不给张丽带来任何麻烦。
张丽最终同意了小陈的请求,先后在4家银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借给小陈使用。
刚开始,小陈都能按时还款,时间长了,张丽也忘了关注还款的情况。
2020年,张丽结婚生子,忙起来后,更是将这事忘到了脑后。
前不久,张丽陆续收到各银行发来的逾期未还款通知,这才想起自己的信用卡是小陈在用着。
她发现,逾期未还款数额越来越大,到2024年1月,几张信用卡加起来的透支额度已超过20万元。
张丽多次联系小陈催其还款,但小陈表示,自己生意亏损,已经没有钱还款。
面对这种情况,张丽慌了神。在家带娃的她现在连工作都没有,全家人靠丈夫一个人养活,根本拿不出钱还信用卡。
张丽表示,她并不知道信用卡是不可以出借的,自己也没有任何获利,没想到竟被朋友坑了。
钱由谁还?
针对此事,律师称,根据合同相对应原则,20万元应该办卡的人来还,还款之后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没有合同的,可提供其他证据,要证明对方使用了卡里的钱。
律师介绍,信用卡作为银行给予特定持卡人透支消费的凭证,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且信用卡与个人的征信相关,将信用卡外借存在诸多风险。
首先,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其次,影响个人征信。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容易造成金融机构对持卡人降低信用等级评估,损害持卡人个人征信。
出借期间发生的丢失、盗刷等损失,原则上都由持卡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同时,存在法律风险。如借卡人使用信用卡从事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惩罚。
除以上情况外,若出借人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信用卡套现方式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金额的,还会涉嫌高利转贷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
信用卡的专属性非常强
务必增强信用卡风险防范意识
切勿将信用卡随意外借或非法出租
以免给自己惹来官司和麻烦
来源:大庆晚报
记者: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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