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通讯员王夏荣、记者薛宁薇3月15日报道:半年前,汽修店员工王某擅自把一辆电动自行车放在店里充电后下班,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出现故障起火致一场大火,王某害怕承担责任跑到外地,半年后重返故地时,被群众扭获后报警。
闵行警方通报了上述这起事件,并对引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当事人王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事发现场
警方通报称,2023年10月1日晚,闵行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一起警情,闵行区南江州路一汽修店起火。公安、消防迅速到场处置,并迅速化解火情。
事发现场
随后,消防部门对火灾进行调查,经火灾调查员现场勘验,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出现故障起火,引燃车辆及周边可燃物,导致火灾。火灾直接造成财产损失5万余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了解,当晚21时45分许,该汽修店员工王某擅自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放在店里充电后下班。22时许,车辆充电故障引发火灾。事发后,王某因害怕承担责任,跑到外地。3月12日,当王某再次来到汽修店附近时,被群众扭获后报警。
目前,王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闵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应当在集中充电车棚、充电柜等安全地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个人住房内停放或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