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规范有序、分组设置,每组停车数量不应超过20辆;停车位组与组之间应设置间距不小于2米的隔离带,或采用高度不低于1.5米的实体隔墙分隔……”5月24日,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下称“海丰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带领与会人员学习宣贯了《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
当天,海丰消防大队组织全县高层住宅小区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在海丰县附城镇召开消防安全试点现场会暨约谈会。
本次现场会分为观看专题宣传视频、组织现场授课、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三个阶段。消防监督员首先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专题宣传视频,视频通过如何做好日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预防火灾发生及火灾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使参会负责人、管理人更加直观了解自身的定位和职责,充分认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刻不容缓。
现场授课环节中,消防监督员带领与会人员学习宣贯了《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并强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最后,现场观摩试点小区开展火灾应急处置演练,模拟小区发生火灾后,巡查人员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119请求援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组织小区人员有序进行逃生疏散,确保全员有序撤离;同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初起火灾扑救。
本次消防安全试点现场会,进一步提升了海丰县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相关责任人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学习,有助于做好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化解全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提升全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本次活动为下一步做好高层住宅小区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基础。
接下来,海丰消防大队将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集中约谈、宣传培训,同时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更为果断有力措施,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隐患,全力稳控消防安全形势,为海丰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南方+记者 郭杨阳
【作者】 郭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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