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司法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时代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相关要求,5月22日-23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一行到达长白县人民法院机关与派出人民法庭(长白人民法庭、八道沟人民法庭)进行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督导检查,长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春林、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白春虎及大队相关同志陪同督导检查。
支队一行实地查看了法院机关、长白县人民法庭、八道沟人民法庭的安检设备、防爆防护装备、警力配备、“六专四室”以及执法人员规范化履职情况等。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长白县人民司法警务安全工作汇报,对长白县人民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司法警察是捍卫司法安全、护航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忠诚卫士。长白县人民司法警察大队将以此次警务安全检查为契机,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郭茗华
编辑:王俐苹
初审:白春虎 王春林
复核:朴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