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不要着急慢慢开”……
保持安全车速是安全驾驶的前提。然而,这并不代表开得越慢越安全。尤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低速行驶更不等于安全。
部分司机上高速公路时,出于安全考虑会选择低速行驶,认为慢点开就安全了,其实这是很危险的。在高速公路上龟速行驶,不仅不安全甚至会危及其它车辆。
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吉林高速公安四平分局提示您: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要超出或低于限速值。驾驶人一旦“龟速”(不按规定速度行驶)行驶,便会影响道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通行效率,极易引发追尾、剐蹭交通事故。为了保障您和道路上其他驾驶人的安全,请按规定速度行驶,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彩练新闻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鹏宇 实习生 雷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