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艾震与丰巢的快递保管费纠纷案,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并经法院判定丰巢退还一元保管费。相关话题也冲上热搜,引起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快递柜也是如此。丰巢快递柜此前规定快递包裹存放超过12小时就要收费,但艾震收到的取件短信中,一开始并没有明确说明要超时收费,而是在接近逾期的时候才短信提醒要收超时费,因无法及时收取快递导致他多花费了1元保管费。虽然一块钱的数目很小,但每个用户的“一元”累计起来就不是个小数目,丰巢的这种做法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外,让艾震以及广大网友不满的还有,很多快递小哥未经同意就把包裹放在快递柜里,导致用户莫名其妙地失去选择权,从而被“强制服务”。其实,网购者在网上完成交易时,已经缴纳了快递费用。可现在,快递不送到家门口,放在丰巢,需要收件人自取,而且超时了还要收费。这就相当于在已经打了折扣的服务上,消费者还要进行二次付费。显然,这种做法也说不通。
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丰巢快递柜作为填补快递交付“最后一公里”的常见设施,在快递公司、快递小哥、快递用户之间,确实起到了“暂存”作用,但其不合理的免费时长,无法拒绝的强制服务,以及默认的二次收费,让很多网友对丰巢观感不佳。
目前,丰巢微信公众号界面的取件通知中,新增了一项“计费规则”,其中标注了免费保管期限。同时,丰巢的取件短信中也增加了免费保管期限的提示,以及超时后的收费标准。
对于商家来说,最大的监督和制约来自消费者。很大程度上,消费者的态度决定着商家的态度。而艾震的行动更提醒我们,面对不合理的收费和规定,我们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的人越多,商家就越会把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视为当然。优化市场环境,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更需要勇于较真、善于较真的消费者。
文丨奔流新闻评论员 柴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