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3日讯(记者 石小磊)7月3日8时00分,长江南京站水位上涨至9.71米,超警戒水位1.01米,预计水位还将继续上涨。针对南京水位持续上升面临超警戒水位的情况,7月3日10时30分,江苏海事局及局属各单位将长江江苏段应急响应等级提升至防汛Ⅱ级。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期间禁限航措施主要有:
①吊拖船队停止进入长江江苏段航行,并尽量选择在内河支流水域锚泊。
②新造船舶暂停试航作业,大型拖带船队暂停拖航作业。
③80米以下重载船舶夜间(2200时至次日0500时)停止航行,选择在锚地底质较好的水域锚泊,防止走锚。
④所有渡船载客(车)量不超过载客(车)定额的80%,鼓励暂时停航;所有客船暂停航行。
记者从江苏海事局获悉,长江江苏段船舶总数长期保持在9000艘左右,在航约2300艘,停泊、靠泊约6700艘,其中危化品船舶650艘,102条渡船(19条渡线),滨江旅游客船1艘(“长江传奇”轮),通航安全风险较大。
根据江苏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防汛工作部署,江苏海事局及时部署开展汛前检查,排查风险,整改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加强督促落实。
针对重点对象,尤其是渡船、旅游客船,海事部门加强监管,目前南京宁浦客渡、燕八客渡2条渡线、6艘渡船已停渡,“长江传奇”客船已停航。此外,海事部门督促散装危化品船舶选择气温较低时段作业,并做好喷淋等降温措施。督促进江海船加强开航前自查、舵机间值守、船员应急操作情况等检查,防范发生失控险情。加大锚泊船舶值班抽查比例,防止船舶发生走锚险情。督促在限制性桥梁水域落实“一桥一策”针对性防控措施,防范“船碰桥”险情。暂停江阴三通道水上勘察作业和新造船舶出江试航作业。
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防汛工作,坚决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密切跟踪、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提醒航运公司和船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加强船舶航行动态监控和现场巡查,督促船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应急值班和险情处置,及时妥善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同时,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确保内部安全。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