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长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全县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和市防指通知,按照《长沙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2024年7月5日16:00起,在全县范围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当前,全县正处于主汛期,汛情形势复杂,请各镇街、县防指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继续抓好当前防汛工作,落实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及洪水退却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