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多发,汛情形势复杂严峻。同时,暑期旅游旺季到来,游客出行量增大,防汛安全、海上安全、防溺水等安全问题需高度警惕。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旅游旺季海上安全风险防控责任落实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24年汛期、暑期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保障游客、群众出游安全和文旅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提示如下:
一、游客方面,参加海上旅游要注意自身安全
关注资质,不盲目猎奇。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海上天气和旅游项目安全事项,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选择海上旅游项目,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和产品。跟团出游一定要看清旅行社的资质,选择正规、合格的经营主体,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乘坐纳入规范管理的船舶。参与水上活动项目时,要根据个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不盲目猎奇、追求刺激。体验摩托艇、水上飞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时,要注意了解承运公司资质、救生设备配置及载体状况,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
小心谨慎,不冒险下水。游泳前对水域水情、潮汐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游泳前要做足暖身准备,让身体逐渐适应海水温度。游泳时要选择有救生员值守的区域,尽量结伴而行,切勿越过警戒线,要密切注意当地提醒提示,不到禁区、危险区涉水游玩或夜间游泳。
留意观察,警惕各类海上风险。海边游玩时,要留意观察海滩和海浪状况,注意查看相关警示标识。在观光拍照时要远离海浪、海边悬崖,防止坠落和摔倒。要避开浅滩、海岬、礁石附近等离岸流高发区域,以防万一。
保持冷静,科学应对突发状况。发现有人溺水,要第一时间向附近的救援人员求助,切忌擅自下水施救。如意外落水,积极配合救援人员的施救。
二、景区、景点方面,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强化汛期巡视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防溺水警示标识、安全提示牌,划定安全游泳区,配备喇叭、音箱等宣传设备,播放安全须知、实时水况提醒,向游客普及海滩安全、溺水风险、自救知识,提醒游客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对游船、摩托艇等水上设备设施落实检测和维护制度,加强隐患排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加强对摩托艇等水上活动项目运营方资质审查和安全监管,督促开展水上活动项目人员培训。设置瞭望塔、配备观察员及时开展安全巡查,配备专业救援队伍和现场配置救生艇、救生圈、救生杆及救生绳等专业救援装备,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做到观察、紧急联络全覆盖,实现联动监测和应急救援,切实保障游客生命安全。
三、旅行社方面,切实加强旅行团队安全监管
密切关注汛情预报,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团队旅游路线;一旦遭遇灾害天气和突发汛情等紧急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及时调整团队旅游行程。要加强行业自律,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要保证提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合理安排行程,规范旅游包车行为,全面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不得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督促导游做好行前、行中对游客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谨慎参加涉海、涉水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规范使用安全带、救生衣。严禁组织游客乘坐非法船艇以及安排游客参加非法“赶海”旅游项目、参加无合法资质的摩托艇、直升机等游玩项目。
来源:文旅环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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