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7日讯蓝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政府领治、部门联治、全民共治”的思路,采取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精准发力的措施,围绕流通销售、使用管理、停放充电、拆解回收、溯源追责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理效能。县人民政府第43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研究《蓝山县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法律责任的通告》。消防救援大队召集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国网电力蓝山分公司、铁塔蓝山办事处、塔峰镇各1名干部(职工)在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办公,专人、专职、专岗,确保任务高效落实。县安委办、消安办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日常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县长邓群挂帅担任组长,先后6次带队到辖区住宅小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常务副县长张国财主持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和乡镇监管责任。
坚持疏堵结合,强化管控手段。县人民政府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充换电项目会商会,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民生事项,优化程序简易办理。会议明确在既有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充电场所,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各县直机关、各乡镇政府、各省市驻蓝单位在不改变本单位公共空间属性、不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在本单位既有空间内须设置停放充电场所,方便干部、职工上班期间停放充电,下班回家不违规充电。目前全县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241个,充电口4187个,只要人民群众有需要,经县工作专班安全评估,铁塔蓝山公司免费安装停车棚及充电装置。工作专班用足监管措施,建立完善“四项措施”。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消防、公安、市监累计联合执法行动15次,检查销售网点30家,维修店铺27家,处罚非法改装经营网点2家,罚款3318元,查扣非法改装电池20块。二是组织开展暗访督查,针对停放充电环节,工作专班累计排查停放充电场所215处、高层建筑82栋、物业服务企业20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车辆372辆,对1家物业服务企业、5名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实施交叉互查,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规章,县消防救援大队授权各乡镇直接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部署各乡镇之间交叉互查,督促全领域排查。四是分领域专项整治,消防、公安、住建、市监、科工等按照职责任务实施分领域专项检查,提升整治效能。
坚持宣教并举,强化警示效应。整治工作专班到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培训20次、宣传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张贴《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法律责任的通告》《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的公告》《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全省消防救援部门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六项措施》4300余张,利用手机短信、物业服务微信群等渠道密集推送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1.1万余条次。落实举报投诉奖励,查处核实,兑现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2起。拍摄“谢站长讲消防”短视频,讲清法律责任、讲明事故后果,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让社会面警示效应全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