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太原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
在风险防控方面,市、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重大安全风险,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事发地县级政府(管委会)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
预案明确,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征用物资和抢险救援费用补偿,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以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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