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8日,《办法》确立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全过程保护制度,强调安全保护措施需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该制度详细规定了运营者在多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产品和服务采购、数据保护、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以及密码应用和保密管理等。
此项《办法》的出台,旨在确保铁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强化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这也是对铁路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提高铁路系统的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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