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益阳桃江法院,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病房,在病房里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七旬老妪夏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
被告人夏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桃江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夏某某年逾七旬,身患慢性呼吸衰竭、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正住院治疗,无法出庭参加庭审。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夏某某的诉讼权利,提高审判效率,承办法官进行研判并征求主治医生意见,与检察机关和医院进行沟通后,决定到夏某某住院治疗的医院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简易的病房“法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公正、高效地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被告人陈述等。庭审最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对被告人夏某某进行法律教育,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夏某某情绪稳定,认罪态度较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过程中,医院内部分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时驻足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於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