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报
5月28—30日
云南中西部和南部将持续强降雨天气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
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经会商决定
5月28日8:00
云南省水利厅启动了
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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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5月28—30日我省中西部和南部将持续强降雨天气,其中曲靖市南部、昆明市、文山州、红河州、玉溪市、楚雄州、丽江市南部、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保山市、德宏州、大理州、怒江州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过程累计雨量30—60毫米,局地100—150毫米。过程期间以稳定性降雨为主,南部地区最大小时雨量20—30毫米。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决定,省水利厅于5月28日08:00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各级水利部门要坚决扛牢扛实防汛减灾部门责任,克服经验主义、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始终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落细防汛减灾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防范应对。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趋势,充分用好短临降雨预报,预报预警信息直达防汛一线。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夜间值班力量,有效落实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各地水利应急专家队伍和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做好随时出动的准备,确保应急抢险人员常备、应急抢险器械完好、应急抢险物资充足,确保防汛减灾救灾工作人员安全。及时排查河道上游有无山体滑坡等形成堰塞体情况,加强对涉水活动场所管控,及时劝阻河道危险区内开展活动人员。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督促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在岗履职,加强对大坝、溢洪道等重点部位监测,确保水库泄洪通道畅通,泄洪设施设备启闭正常。水库提前预泄或开闸泄洪时,必须提前通知下游有关部门,为下游组织人员转移留出时间。“预警叫应”闭环应对山洪灾害,及早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加强信息上报,重要信息30分钟内完成电话报告,1小时内完成首次书面报告。
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气象局5月28日16时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5月28日20时至5月29日20时,金沙江流域丽江市南部、楚雄州西北部、大理州东北部、怒江流域怒江州西南部、伊洛瓦底江流域保山市北部、德宏州南部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Ⅳ级),其中伊洛瓦底江流域德宏州南部部分地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Ⅲ级)。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请各地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转自:云南发布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