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通报
5月31日
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黄坡村
一名10岁男孩赵某某
于当日17时许离家后失联
经当地镇政府、公安机关
以及救援人员的持续搜寻
6月2日15时许
在邻村一河道内发现赵某某
已无生命体征
经现场勘验
确认赵某某系溺水身亡
排除刑事案件
很多溺水事故
发生在野外水域
包括江河、水库、水塘、溪流、水潭等
其危险程度往往超出想象
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
相关案例
2024年11月9日16:30左右,一名六岁的女孩在海南白沙文化公园广场走失。22时许失踪女童于在南叉河夜市河段找到,已无生命体征。
3月27日,山东滨州惠民县淄角镇大湾东村,一名4岁男孩于当日12时许从家中走失。经调取周边监控、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等,发现张某某独自步行至幸福河周边区域。3月30日18时许,在幸福河支流发现张某某遗体,经现场勘验,确认其符合溺水死亡特征,排除刑事案件。
广大家长朋友们
要加强防溺水教育
告诫孩子不要到河边、海边、湖边嬉戏
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综合中国新闻网、滕州公安、极目新闻
来源:福建消防
下一篇:肇庆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