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发布《深圳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指引》(下称《服务指引》),形成“示范条款+服务指引”全链条保险保障。同时,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无人机保险服务的标准化规范文件。
公开数据显示,深圳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市场70%份额,工业级无人机占全球市场50%份额,已集聚1700余家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2024年4月,深圳已率先发布全国首份“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条款”,增加了无过失赔偿条款、空中坠人事故责任、急救费用垫付等保障内容。此次发布的《服务指引》在示范条款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实际落地路径。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的定义,《服务指引》明确,保险机构在条款名称中应当包含并体现“无人驾驶航空器”或“无人机”等字样,清晰明确条款的承保内容;在承保服务方面,《服务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报备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额外增加或者减少保险责任。同时,保险公司有责任维护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市场秩序,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以恶意低价扰乱市场。
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