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01时28分许,吕某驾驶川A***29小型普通客车搭载李某某由昭觉寺南路方向沿中环路双荆路段往双瑞一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成华区中环路双荆路段308号门前路段处时,与前方吴某驾驶并停放在此路段的川A***19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发生碰撞,造成川A***19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向前滑行后,又与前方易某某驾驶并停放在此路段的川A***88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现场施工人员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李某某、吕某与陈某某受伤,后李某某经成都市核工业416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07月25日02时20分死亡。
经查明,2025年07月25日01时许,成都城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盛通润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成华区中环路双荆路段开展“2025年市管城市照明设施专项维护玉兰灯灯罩安全加固及新叶灯改造项目”施工,该工程项目在占道施工过程中,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何某某未按照《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 第四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关于安全防护设置的规范,设置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设备、警示标志,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同时查明,该施工项目在2025年07月09日劳务采购合同签订后至施工前,项目现场负责人刘某未按要求对施工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成都城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刘某、四川盛通润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未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有效开展,导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致1人死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5年8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何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