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湖南将出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编制本区域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计划,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主体,推动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记者21日获悉,目前《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正在省政府网站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9月4日前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3606396625@qq.com)方式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意见。
针对应急预案管理实践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流程不明等问题,《办法》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在征求意见、审核审批、备案管理、数据库管理等过程中进行预案衔接性把关的要求,
《办法》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分类,根据制定主体和功能细分为总体、专项、部门、保障、活动、联合、巨灾、乡村、单位、现场等10类应急预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应急预案分别明确内容侧重点和编制要求。其中,突出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流程管理统筹设计以及预案之间衔接融合,补充了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极端情形下的巨灾应急预案编制规定,简化乡村和小微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办法》明确,长沙市人民政府可结合风险评估实际,针对极端洪涝(城市内涝)、雨雪冰冻、地震等导致的大面积长时间停水、停电、停气、停运、停供等巨灾情景,制定巨灾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主要任务、处置措施、紧急避险、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内容,体现“断电、断路、断网”等极端极限条件下的超常应对。鼓励其他大型城市制定巨灾应急预案。
《办法》注重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明确由省应急管理厅、省数据局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推动实现应急预案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建设数字化应急预案管理系统。
在人才培养方面,《办法》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培养高水平应急预案管理人才,服务地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预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