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关于启动市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市气象局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暴雨预警四级),受高空低槽东移及中低层切变线北抬的共同影响,23日夜里至25日我市有一次较明显降水天气过程,全区有中到大雨,雨量分布不均,局部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特别是洛宁县、栾川县、嵩县、伊川县、新安县、偃师区、孟津区以及主城区等多区域出现强降雨。按照《洛阳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于8月23日22时30分启动市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特别是本轮强降雨涉及的县区,要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尾矿库、淤地坝、挡水坝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轨道交通、立交桥、涵洞、隧道、地下空间管控,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办常务副主任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做出工作部署,加强雨情、汛情监视。专家指导组在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并通报成员单位。
(2)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3)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督促、指导本行业防御措施落实,开展隐患巡查处置工作。
(4)市气象局每日8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会同洛阳水文水资源测报分中心每日8时、20时报告最新水情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市应急管理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有关市辖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属地及时发布指令,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转自:洛阳融媒
来源:洛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