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周口市川汇区某小区物业经理刘某因指使、强令无证保安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该案件是川汇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首例物业经理被拘留的案件。
据了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接到消防救援部门移交案件,反映某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经查,该小区物业经理刘某安排两名未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资格证的普通保安,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上岗。民警调查过程中,保安田某太承认自己并不具备相关资质,也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但因“经理不发工资”,只得听从安排。
刘某在接受询问时承认,自己确实安排无证人员值班,以为“有人值班就行”,未意识到一旦发生火灾,无证人员无法及时正确操作消防设施,将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刘某因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涉嫌违法,被川汇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刘某已被送至周口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核心控制与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处置火警和操作设施的专业能力。无证值班一旦遇火情,极易延误报警及扑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