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衔接,2月1日,汾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应平一行4人赴文峰司法所调研交流。
李应平对文峰司法所给予法院刑事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志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庭庭长边鑫,刑事庭员额法官张官云与文峰司法所所长马文静就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对今后继续深化共联共建、加强业务协作,推动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社区矫正工作成效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汾阳法院在正确履行刑事司法审判职能的同时,主动加强社区矫正的参与度,通过联合辖区司法所等部门,扎实做好审判中的衔接、审判后的衔接、矫正中的衔接工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的,均委托社区矫正机关对被告人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在量刑过程中,充分采纳社区矫正机关的考察意见,确保量刑准确适当。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衔接,完善社区矫正相关手续,确保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不脱管、不漏管。
汾阳法院将继续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运用“法院+司法所”模式,把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为建设平安汾阳、法治汾阳提供高效的法治服务。
来源:汾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