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深交所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船应急;证券代码:300527)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图片来源:深交所官网
据监管函,2023年12月20日,中船应急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唐勇、王小丰、李应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2号)。
公告显示,中船应急2021年至2022年收入确认不准确、2022年部分债权坏账计提不准确、2018年至2023年部分关联方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会计政策未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4条、第7.2.7条的规定,唐勇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王小丰作为时任总经理、现任董事长,李应昌作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67年,总部位于武汉市,2016年成为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军工总装企业和第一家应急行业上市公司。今年前三季度,中船应急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7亿元、-2.14亿元,分别同比下降60.39%、9299.07%。
图片来源:中船应急公告
二级市场上,截至29日收盘,中船应急涨2.70%,报7.62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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