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太仓市璜泾镇某车行开展检查。经查,现场有1辆电动自行车车辆外观与产品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经检测,该辆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项目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罚款2200元、没收1辆涉案电动自行车的行政处罚。案发后,当事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所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参数销售电动自行车,不擅自改变相关参数。
今年,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65家次,累计抽检电动自行车12批次,电动车充电器8批次,立案查处15起。为增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家和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及安全使用的认识,通过召开培训会、摆摊设点、上门走访等开展一系列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与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对加装车篷、车箱,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常见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讲解。此外,执法人员深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宣讲电动自行车头盔及充电器等新国标规定,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台账,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
同时,配合街道、应急、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行动。通过“边执法,边指导,边宣传”的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并向经营主体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不定期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前期存在违法行为的销售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曝光,及时开展“回头看”,增加检查频次、实时动态更新,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深度开展合规指导和安全知识普法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据了解,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电动车拼装、改装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行为,为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通讯员 寿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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